認識: 主角加入YOGO公司後,就會碰見她。 

 

  見面: YOGO唱片公司在星期四特別容易見到她;公園則是星期日容易遇見她。

 

  事件一: 

    如果是情人:沒事情。 

    如果是朋友:2002年四月,如果交情夠好,寧珊會介紹林景涵給主角認識。 

  

  事件二: 

    情人:2002年六月後,林景涵會出面告訴主角他是寧珊的男友。 

 朋友:如果主角和寧珊的感情夠好,林景涵會威脅主角少跟寧珊往來。 

  

  事件三: 

     情人:寧珊出面希望跟主角分手,主角可以選擇放棄或爭取。 

  朋友:寧珊為了林景涵的事跟主角道歉,主角可以選擇沒關係或規勸她。 

  

  事件四: 如果主角在事件三時,去規勸寧珊與林景涵分手,才會發生事件,林景涵會跟主角談判,他跟寧珊分手的條件,而主角可以選擇是否給他支付一百萬。 

  

  事件五: 如果選擇了給錢,那麼在支付當天,林景涵會告訴主角,他欠了一屁股的債。 

  

     主角如果買了秘錄機:寧珊會出現揭發林景涵的真面目。 

  主角如果給了錢:林景涵會從此消失。 

 

    如果當初是選擇不給錢,會直接跳到事件六。 

  

  事件六: 

    如果使用秘錄機:寧珊告訴主角她和林景涵的一切都過去了。 

 如果選擇支付一百萬:寧珊跟主角哭訴林景涵騙了她。 

    如果選擇不給錢:寧珊會跟主角說,她要結婚了,而主角可以選擇祝福或拆穿林景涵。 

  

  事件七:如果主角道德>5000,而且和寧珊夠好,寧珊會看清林景涵是會壞人;反之,寧珊會還是選擇林景涵,她會寫信跟主角說,她離不開林景涵。 

  

  邀約: 溫寧珊的生日是10月10日,生日前三周都可以約她過生日。主角的生日、聖誕節、情人節的前幾周選約會,都會出現特殊約會選項。
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明星志願2000 溫寧珊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擁抱陽光 的頭像
    擁抱陽光

    擁抱陽光的部落格

    擁抱陽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