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黃色背景和黑色的“!”組成的標誌隨處可見吧。
 
  道路交通法裡“!”的設置規則是,在“有危險”的地方設置。此標誌出現的地方一般有例如“路邊圍欄不牢”,“注意上坡”等輔助標誌加以說明。
 
  但是,也有一部分“!”標誌旁邊沒有輔助標誌,乍一看附近也沒有發現什麽值得注意的“其他的危險”,這個時候,其實“!”的意思是,“注意幽靈出沒”的意思。
 
  由於國土交通省,公共機關都否定幽靈的存在,所以沒辦法只能把代表“有其他危險”的“!”標誌單獨使用用以表示注意幽靈出沒”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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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解說
 
  特別是在青山墓地附近,總能看到單獨使用的“!”標誌。這就是為什麽把“!”標誌說成注意幽靈的主要原因。
 
  還有一個傳言是關於“行人專用標誌”。畫上是一個父親拉著一個孩子的手走路的樣子,這個標誌當時在全國範圍內募集,一位攝影愛好者偶然將一個父親拉著孩子手的鏡頭拍下來投稿,最終被採用了。
 
  後來過了幾天,電視放出綁架犯綁架孩子的新聞,攝影師認出那綁架犯的面孔,就是那個父親,而他拍攝的瞬間,正是罪犯綁架兒童的瞬間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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